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重新制定了《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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