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学会计必知的会计科目使用原则三
零基础学会计必知的会计科目使用原则三。会计科目的使用原则有很多,参加西安会计培训的小伙伴们,西安信达小编整理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会计科目的使用原则技巧,助信达西安会计培训班学员轻松搞定会计科目。
短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长期借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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