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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特点

来源: 信达教育
金融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特点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那么金融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特点,还是让陕西会计培训为小伙伴介绍,希望对小伙伴有所帮助。

1.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2.信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信达会计温馨提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3.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

金融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特点,通过信达会计的介绍,小伙伴现在知道了吧,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参加会计实操培训,跟着老师学习,可以学习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保证能打造成专业的会计人,实现高薪的财务梦!助梦热线:400-880-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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