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费用凭证,会计人一定要注意这七点
近期,西安会计培训后台不断受到纳税人关于审核费用凭证的相关问题,为了让大家一次性了解清楚,西安会计培训班特地为大家整理了如下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注意不要“以偏概全”,不要认为只有发票才可以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
财会人员对发票比较熟悉,知道发票是盖有税务监制章的。但不能说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凭证都不合规。如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汽车票、火车票及飞机票,医院使用的专用收据等。如果去境外出差,“形式发票”也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还有,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及裁决书也是可以作为入账凭证的。在自制原始凭证中,如借款单也是可以作为付款依据的。
2、注意尽量减少“白条”入账
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不合法的便条、不合规的单据来充当原始凭证。在实际中财会人员偶尔遇到白条入账的情况,是不是所有的白条都应拒之门外呢?当然不是,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如果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账,则是违法行为,不可入账。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允许入账的,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从真实性的原则出发,允许以相关的自制凭证来入账。对于白条,能否在所得税前抵扣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这里的关键点是如何证明相关支出是必要及正常的支出。对于生产经营行为,内部原始凭证如成本核算资料、折旧资料等,可以作为合规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而对外采购货物及服务等,从税收实践来看,需要有合规的票据来证明,否则在对企业进行汇算所得税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3、注意发票等凭证上填列项目是否“面面俱到”
会计人员在审核单据时,需要全面地审核如下事项:审核发票的名称、发票的类型、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在发票审核时需关注发票上需要写明单位的全称,但需要区分一种情况,对于有些必须要个人实名登记的发票,如飞机票、火车票、住宿费发票、手机话费发票则可以认定为合规发票;对于发票的类型要留意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对于填制人与复核人应是不同的经办人,如果填制人及审核人为同一人,则是不符合常理。对于盖章,则需要盖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或带有五角星的公章,或是合同专用章等。如果上述要素不合规的票证虽然在会计上进行了账务处理,但也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的风险。
4、注意对于定额发票的态度是“越少越好”
西安会计培训提醒您定额发票也称为手撕发票。因为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是固定的,如果实际没有消费到定额发票的金额但以定额发票的金额报账的话,往往也不太好发现其中的问题。当然,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定额发票将会越来越少,慢慢会退出历史舞台。
5、注意发票是否为“阴阳发票”
所谓阴阳发票,即是指发票的对应联次内容不一致。在审查发票时,要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正反双面颜色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完整,辨别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当然这种现象也会随着税控机开立发票的普及而逐步减少。
6、注意发票是否“偷梁换柱”
偷梁换柱意为伪造。是指所提供发票与真实业务不匹配。陕西会计培训认为实务中,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经济业务根本就没有发生,而假借所取得的发票(有可能是买的假发票)要求报销付款;第二种情况是业务真实发生,但发票的内容如品种被变更;第三种情况是真实发票因遗失等原因而找不到了,只能找一张其他类型的发票来替代入账。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西安会计培训班提醒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7、注意发票号码是否“紧密相连”
如果报销付款中出现连续多张连号的发票,则该发票可能存在不符合业务的真实性。
看完以上的分析,大家对审核费用凭证的注意事项都搞清楚了吗?没清楚也不要着急,毕竟会计工作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如果您还想学习更多的会计方面的知识那就赶紧来西安会计培训学校吧,小班教学,真账实操,让你远离财务小白,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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