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业务也会虚开?你知道么?
我们有很多的财务人员以为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业务,那么其取得的发票应该就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你知道么真实业务也是有可能虚开的哦!下面大家就来和西安会计培训班一起看一看吧!
我们先来看个案例:
公司的李会计接到了税务稽查局的检查通知书,其中明确指出了其于上一年拿到的五张发票都存在着问题。原来呀这与去年公司同甲公司的一项业务有关:去年买了甲公司的一批原料,后来李会计为了地税要求甲公司提供发票,给的却是乙公司的发票,但是李会计并没有太在意,想着发票反正是真的。可是谁曾想,最后尽然给自己整了一堆麻烦事。
税务机关相关稽查部门最后决定,要求李某所在的公司对其少缴纳的税款进行补缴,另外还加收了滞纳金和处罚金。
相信这时候就会有小伙伴纳闷了,明明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可是为什么公司还要补缴税款、还要交罚金、滞纳金?
小编想告诉我们小伙伴,其实这个判决结果是有法可依的哦:
第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让他人为自己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就是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
第二: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购买商品的一方从销售商品方取得的是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并用这些发票作为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申请出口退税,一律按照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来进行处理,根据规定对其应进行追缴税款,罚款数额是偷税或者骗税数额的5倍以下。
综上所述,我们就明白了,虽然这家公司的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但是由于李会计所取得的发票上所显示的销售方名称与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相符合,所以理应按照偷税漏税来进行处理。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细心再细心哦!千万不能犯和李会计一样的错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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