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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不做背锅侠

来源: 信达教育

新《会计法》,不做背锅侠

企业触及红线,单位负责人连带受罚,且处高额罚金!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如下图:

新《会计法》,不做背锅侠

新《会计法》修正了很多变化,西安会计培训小编整理大概如下:

1.变化一:不在单独谈电子计算机的核算

2.变化二:对电子凭证和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与一决定,与时俱进

3.变化三:闪出来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修订做了更原则性的规定

4.变化四:对代理记账做较多规定,原《会计法》只提及了一次,修正后提及6次

5.变化五:新规定对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备案制度

6.变化六:明确了对会计人员的诚信管理

7.对行业协会做了新规定,并明确要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8.变化八:吧单位负责人也纳入了处罚范围,比如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对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9.1、加大了处罚的力度,特别是罚金的额度。比如“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的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原规定的对单位处罚是3000-50000元,修正后是30000-300000元,增加了5-9倍;对个人的处罚原规定为2000-20000元,修正后是10000-100000元,增加了4倍。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无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到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西安会计培训小编觉得早应该这样了,毕竟会计人也是在打工,有时候的迫不得已,或者因为某件事从而在这个行业找不到工作等等。有网友说:偷税漏税的钱自己又没有赚,还担坐牢的风险,这下不用担心了,会计行业不再是高危行业了。终于不用再背锅了!

但是,不背锅不代表你可以做假账,更不代表着你做假账就不用担责任!还是要遵守法律制度。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了,西安会计培训随时为你解答疑,有什么需要就来西安会计培训班,咨询考证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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