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不再苦恼-不征税和免税
陕西会计培训小编今天主要给大家汇总一下不征税和免税的区别,财务人员处理财务问题时,经常会遇到各种税务方面的法律条文。注意观察会发现,有的条文规定免税,有的条文规定不征税,这是很多初任会计人员的疑惑:免税?不征税?这不是一回事吗?其实不是的,两者看上去虽然所差无几,其本质却相去甚远。欲知异同何在,今天西安会计培训小编就给大家区分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
西安会计培训班小编科普什么是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等。
1.两者的共性
通俗来讲,两者的最明显,也是最大的共同点——不用交钱。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免税的收入和不征税收入都可以在总额中扣除,然后再计算税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年度亏损
2.两者的区别
虽然两者都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但实际上两者差别还是很大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不征税收入”概念。从根本上讲,不征税收入指那些本身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收入。
免税收入,则是将那些已经纳入征税范围内的收入,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对其纳税义务予以免除。
简单来说,不征税意义是本来就不收你的税费。免征意义是本来要收你的税费,但基于某些原因给你减免掉了,暂时不会让你缴纳税费。
3.两者的政策
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以上就是据西安会计培训学校小编整理的关于免税跟不征税的区别,财务的政策和法规繁多,而且内容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概念模糊的条文,不要盲目的运用,一定要用心甄别。这样才不会被其影响误导,而导致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关于税收方面还想了解更多,请关注信达会计是西安本土专业的会计培训学校之一,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CPA,管理会计MACC,全方位满足您各个阶段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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