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正在使用预付卡、ETC卡?
告诉西安会计培训小编有多少人使用预付卡、ETC卡呢?只知道办理、充卡,具体实行要求、财务处理,你们都了解了吗?
一、预付卡的账务处理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2.预付卡业务各环节缴税和开票
(1)发卡充值时不需要缴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用发票。
(2)实际进行消费时,需缴税,不再开具发票。
(3)售卡方跟商家结算时,不需缴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专用发票。
3.售卡方账务处理
(1)销售购物卡时,按收到的金额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商品与服务税收编码选择“601”,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预付卡销售与充值”,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账务处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持卡人持卡消费时,销售方按销售货物的售价确认收入,并计缴增值税。此时不可以给持卡消费方开增值税发票;
账务处理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购卡方账务处理
(1)发卡/充值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预付卡销售/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审批单。
(2)实际消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或办公费或福利费等/固定资产
贷:预付账款
5.不同用途的税务处理
(1)购卡赠送客户,维护客户关系。
企业所得税:有些企业会购买预付卡,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这属于企业所得税概念中的业务招待费范畴,企业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及相关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赠送客户礼品按“偶然所得”交20%个税。
(2)购卡作为促销方式赠送给客户。
企业所得税:企业购买预付卡,在销售产品时将预付卡以买赠的形式送给客户,比如消费满XX即可获赠XX额度的预付卡,这种情况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及相关赠送明细,按照销售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3)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企业所得税:企业购买预付卡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的性质,企业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及相关赠送明细,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交个税。
(4)购卡公司自己消费。
企业所得税:有些企业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进行税前扣除。但这个情况在购卡环节不能凭借发票进行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环节凭借相关单据(不是发票,发票不能重复取得,充值时已取得)税前扣除。
二、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流程
(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四)发票开具。
客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发票种类
1、不征税发票: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征税发票: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发票获取方式
1、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1)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2)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
(1)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2)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3)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3、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
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以上就是今天西安会计培训小编所说的全部内容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解清楚,使用更方便、安心。
如果还有其他有关财务处理的问题可以咨询西安会计培训的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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