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一定要对公转账?能付现金吗?
开票一定要对公转账?能付现金吗?付现金符合“三流一致”吗?今天西安会计培训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
一、什么是“三流一致”?
1.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保持一致。
2.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3.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一直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工作,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4.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二、财务人员如何保证三流一致?
1、 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
3、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有些打印机设置的原因,往往后面打不全);
7、专用发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任何买卖发票的行为,金三系统都能查出来,不仅不能节税,而且还会补税,交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
【注】
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西安会计培训提醒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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