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新教材变动及考试重点
从2019年中级考试情况来看,中级《经济法》考察内容更加全面和基础,所以学习还是要以基础知识为主,全面系统地进行学习。
另外,2019年教材变动的股份回购的知识点、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股票终止上市、保险法解释(四)等几乎都没有涉及考题,那2020年考察的可能性就比较高,所以2019年教材变动的依然要格外关注。
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内容依然要作为主观题章节进行备考。
下面,西安会计培训的专业老师结合新政策,针对《经济法》科目新教材,进行了变动预测,请查看!
变动1:包含于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该规定对于股东权益保护、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规定,此处变动预计会在2020年教材中予以体现。
变动2:包含于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2019年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该规定对于证券公司承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进行了规范,预计本章关于科创板的首发内容有进一步补充。
变动3:包含于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西安会计培训在这里提醒考生应注意这点!
变动4:包含于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今年《关于集成电路涉及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该政策的出台预计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内容。
变动5:包含于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该政策的出台预计会影响商标法中注册申请的相关内容。
以上涉及变动的内容,在前期学习的时候可以先战略性跳过,实质对我们整体教材的影响是不大的,完全可以提前开始学习。如你还要更多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找西安会计培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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