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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会计:消费税常见问题及实务解析

来源: 信达教育
  
 

消费税常见问题及实务解析

  会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例如每当完成一笔购物行为之后,都会随之产生一系列的纳税活动。

  消费税看似一个是一个简单的税种,但是好多会计小伙伴在消费税的处理上总是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消费税主要针对的都是特殊商品,目的就是抑制这类商品的消费,一般对什么产品征收消费税,也就意味着,不希望大众去增加这种东西的消费。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应税消费品包括哪些?

  应税消费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

  1.特殊消费品:酒、烟、鞭炮、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游艇等。

  4.不可再生的石油类消费品:柴油、汽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汽车轮胎等。

  购入应税消费品销售要缴纳消费税吗?

  应税消费品卖方出厂销售时需要交纳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购买方如果用购入的应税消费品再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领用的应税消费品所承担的消费税可从下个环节应交纳消费税中进行抵扣。

  外购已税商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由于包含在价格中,所以属于“隐形税”。实际上由消费者承担,经流通环节嫁接后,外购环节已承担了消费税,连续生产后销售环节需对消费税进行全额缴纳,导致了部分计税价格重新征税。所以可以抵扣外购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如果你也搞不清楚消费税和增值税,不明白消费税的税务处理与增值税有何不同,一起和拥有十余年教学经验的孙春燕老师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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