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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模拟

来源: 信达教育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模拟

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周末好,是不是还在睡懒觉?西安会计培训班提醒宝宝们距离初级考试可就只剩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学习可不能松懈啊,习题快快练习起来!今天西安信达会计为大家整理的是《经济法基础》部分的习题,宝宝们快做题啦!

1.吴某因劳动合同终止即失业。已知吴某工作年限已满6年,缴纳失业保险时间已满4年,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吴某领取失业保险的最长期限为()。

A.18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6个月

【答案】B

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63万元,缴纳关税税额6.3万元。已知化妆品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63-(1-30%)×17%=15.3万元

B.63×17%=1071万元

C.(63+5.3)×17%=11.781万元

D.(63+6.3)÷(1-30%)×17%=16.83万元

【答案】D

【解析】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X增值税税率

3.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其授权的代理人为张某。下列关于甲公司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张某不能办理

B.变更银行结算账户事项,可由张某办理

C.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可由张某办理

D.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张某不能办理

【答案】BC

【解析】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因此选项BC正确,选项A错误。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企业所得数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B.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是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D.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案】ABCD

【解析】均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5.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6.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

【答案】ABCD

【解析】选项D: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7.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4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并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在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2)选项D:劳动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

9.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到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乙可以选择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权结果发生地)、N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10.A的户籍所在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CD

【解析】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好啦!题做完了,宝宝们心里是不是更踏实了一点。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对于知识点掌握的还不是很透彻,那么可以报考陕西会计培训课,小班教学,实操训练,助你更快的通过初级职称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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