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动态 > 财经新闻 > 信达新闻

为了做好年终那些事,90%的会计都去做这件事了!

来源: 信达教育

为了做好年终那些事,90%的会计都去做这件事了!

告诉大家好消息,年末我们的工作不怕慌乱,不怕出错了。因为明天我们的免费讲座就开始了!开始营业咯!

讲座时间:2019年12月28日早上9:00——下午17:30

西安会计培训免费公益讲座《2019全年财税政策筹划及企业年中关账技巧》就在西安新城区西五路惠源锦江国际酒店,等你的到来!

为了做好年终那些事,90%的会计都去做这件事了!

关于汇算清缴,西安会计培训小编要给大家提个醒:

一、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①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③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④纳税人申请退税。

三、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四、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现在也即将进入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同时进入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首个汇算清缴期。西安会计培训为大家梳理了时间节点,请您收下。

为了做好年终那些事,90%的会计都去做这件事了!

明天28号,我们的关于年末那些事,汇算清缴、纳税、结账记账等等,会计年终需要做的都会有涉及到知识,所以还没领取门票入场券的朋友,快来西安会计培训领取吧!让我们一起期待明天的讲座吧!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咨询可随时拨打我们的24小时服务专线:4008806401

2.您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了解详情:http://www.xdkjjy.com

3.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信达会计教育”,获得更多精彩推送!

 

相关推荐:

信达分校-开在家门口的学校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