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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样吗?不征税和免税的区别

来源: 信达教育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样吗?不征税和免税的区别

很多会计小白在刚进入公司时,面对同样都是不交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往往一头雾水,更有很多人认为他们其实是一样的,西安会计培训班指出这个想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虽然他们都是不交税,但是从根源上来说。“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下面西安会计培训班就关于这个问题为大家做一详细讲解!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所以其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所以其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一、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相同点

相同特点:都不需要交税。免税收入是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给予优惠,免于征税;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

例如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本来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国债利息,国家给予优惠,免税,这个国债利息就是免税收入;而财政拨款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所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所以是不征税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这里平时遇到的主要是前面两条,第三条作为一个兜底条款。

这里按照《中国税务报》2008年4月22日发表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十六》理解“‘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这一概念可与国际税法中的‘所得不予计列项目’相对应。”

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从税法概念中,可以看出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不一样的,虽然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都是不用缴税的,但是为什么还要去区分呢?

这里最大的区别就是在这部分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的费用或者财产,折旧和摊销的处理。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税前扣除或者就算折旧、摊销进行税前扣除。

但是免税收入可以。

下面通过一个实务案例,方便大家理解。

实务案例:

某企业2016年取得财政拨款1000万元,用于购买指定的固定资产,假定该项拨款符合不征税收入范围,但是该企业没有计入不征税收入,而是计入了免税收入,请问这样对税收有何影响?

错误的处理方式:

企业计入了免税收入,假定这价值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为10年,那么该企业对这项固定资产每年提取折旧100万元,这100万元在税前扣除,每年影响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10年就是25*10=250万元。

正确的处理方式:

计入不征税收入,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

最后,西安会计培训班想说,不征税收入不是免税收入,作为税收优惠的免税收入才是永远不征税,而不征税收入不是税收优惠,也并非永远不征税,只是暂时不征税,企业一定要走出这个误区,避免税务风险。所以,会计人要想完成好工作,做好税务处理,就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技能。建议你来西安会计培训班,我们是西安本土专业做真账实操的培训机构,老师手把手教学,包教包会,并且全部采用企业真账,让你学习三个月相当于积累三年经验,你还在等什么?学会计,就到信达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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