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请注意,这些偷税漏税行为会让你把牢底坐穿!

会计行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牵扯到公司的经济利益,纳税报税牵扯到国家的利益,所以需要格外的注意,在日常的工作中,会计人因为基础知识不牢,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有偷税漏税行为。我们都知道,偷税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那么到底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呢?下面西安会计培训班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哪些行为是偷税漏税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的手段。
如,行为人设立虚假账簿、记账凭证;造假账、搞两本账;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将正在使用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如在账簿上大量填写超出实际支出的数额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的数额。
3、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
如,在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申报资料;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不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并经税务机关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4、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罪?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4、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5、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三、10种属于偷税行为的记账方法!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2、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4、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购进货物时,工业没有验收人库,或者利用发料单代替入库单,申报抵扣。商业没有付完款,自审抵扣,或者先虚开一张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以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这些业务没有大量的外调取证很难查清楚。
7、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8、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一些“潜规则”,尤其是和钱打交道的会计行业。现在财务规范越来越严谨,会计人员应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实现公司账务合理化、规范化,才能让自己和公司安心、放心。如果你想要提升自己的实务能力,那就来西安会计培训班吧,我们是西安本土最专业的会计培训学校,专业为会计人服务,我们的真账实操课程全部采用企业真账,老师手把手教学,包教包会,零基础也可以,你还在等什么?学会计,就在信达会计!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24小时专线:4008806401
2、您也可以直接点击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了解详情
3、关注微信公众号:MACC管理会计师,了解更多管理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