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申报,会计人要注意这些易错点
陕西会计培训提醒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小伙伴们能够顺利申报,西安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将常见的申报错误进行了归纳总结,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增值税税率
(1)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
(2)11%:销售或进口货物,如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3)6%: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4)0%:出口货物。
二、常见的错用税率及兼营申报错误类型
(1)适用征税项目填写错误
纳税人申报时,未区分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错误填写栏次,虽当月能正常申报,但次月网报提示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2)适用税率选择错误
这是纳税人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的申报错误。常见情况为纳税人选择错误税率开具发票导致票表比对不通过,造成当月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
(3)免税项目填写错误
此类错误主要表现在在申报时未准确区分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与第四个项目免税。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是针对出口企业填写,其他企业免税项目应填写到第四个项目。
三、错用申报税率可能导致的问题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税率为11%。
四、申报时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时一定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及时申报。申报当月收入时,应包含所有开票收入及未开票收入。若当月已进行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次月补开发票,则填写负数未开票收入进行冲减即可。
五、兼营纳税人如何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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