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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和房产税有联系吗?

来源: 信达教育

有很多小伙伴留言想看停车位需不需要交房产税,今天陕西会计培训小编带着他来了,其实对于停车位需不需要交房产税这件事只要你把握好西安会计培训班小编给你说的这几个点,就完全不用担心了。

停车位和房产税有联系吗?

一、税法对“房产”的判断标准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

二、案例解析

(一)地面停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案例01:吉祥公司是注册在成都市高新区的企业,该公司搭建了地面停车棚,专门用于公司员工和客户停车。

案例解析:吉祥公司搭建的地面停车棚,根据〔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规定,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属于房产,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那么,地面停车位都应缴纳房产税吗?

不一定。再看案例02。

案例02:吉祥公司是注册在成都市高新区的企业,该公司在办公楼前划出专门的区域,作为公司停车场内,用于公司员工和客户停车。

案例解析:吉祥公司这种地面停车场,只划了停车位。

显然,根据〔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规定,地面停车位不属于房产,无论自用或出租,吉祥公司都不用缴纳房产税。

(二)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结论:地下停车位,无论自用或出租,都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地下停车位,是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一部分,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符合〔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对房产的判断标准,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案例03:吉祥公司是注册在成都市高新区的企业,按每个车位400元/月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的租金。是否缴纳房产税?

案例解析:根据财税〔2005〕181号规定,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吉祥公司出租地下停车位,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

温馨提示:地下停车位应缴房产税

1.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时亦应缴纳房产税。

2.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出租地下室,出租方应当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缴纳房产税。

三、总结

地下停车位,应交房产税;地面停车棚的停车位应交房产税,其他露天停车位不缴房产税。

综上所述,在实务中,纳税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勿机械照搬,防范税务风险。

小伙伴还有什么不懂得地方,可以在下边留言,西安会计培训学校会给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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