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的是缴税的钱吗?我差的是年薪12万!
今天中午,西安会计培训小编在刷手机的时候,突然一条新闻消息弹出来,原来....
个税又有最新优惠啦!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1、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
2、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3、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
4、实现税制可持续。
一般而言,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两部分,即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而综合所得又包括工薪、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而对于仅有工薪所得的朋友们,如果仅在一个单位工作,基本上代扣代缴是准确的,汇算清缴的时候也就很“清闲”了。但对于有工薪以外各项综合所得的,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之前没有委托单位代扣代缴的,那么汇算清缴可能就与你有关。
此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而此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目前,“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具体额度尚未确定。不过,在2019年、2020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期间,更多的人不用去汇算清缴是确定的。
就是说一年总收入和月收入应缴纳的税往往不一样,年度总结要计算总税,进行多退少补,但往往年度审查费时费力又费钱,所以说省了低收入人群的清缴义务。
以上就是西安会计培训所要讲的最新消息,如果你还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可以这样做: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咨询可随时拨打我们的24小时服务专线:4008806401
2.您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了解详情:http://www.xdkjjy.com
3.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信达会计教育”,获得更多精彩推送!
下一篇:会计继续教育说:我可是认真的!
信达分校-开在家门口的学校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