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会计:揭秘税局新发票系统!
新发票系统上线有一段时间了,以往常经验来看,不管你对财税知识多么了解,面对一个新的系统,总会出现许多小毛病,让你在报税中显得吃力。
针对此类情况,小编特意咨询了悟空财税从业多年的老会计,为大家献上经验总结。废话不多说,干货来了!
1、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员只能根据实际消耗量购买增加的发票,其他人无权购买。
2、收集
1)增开车票的申请人必须限于指定的少数人,申请人限于账户、门店财务主管、主管会计及其他指定的发票人(财务人员),出纳等非财务人员不得申请。
2)领用时,必须在发票管理台帐(税务发单)上办理领用手续。
3)领用人必须建立领用登记簿,对增加的发票进行领用和退回。
3、发布
1)附加票只能由收款人签发,其他人员不得签发,出纳应在取得许可时签发;
2)收款人将发票和扣款单交给客户或供应商时,必须在记帐单上签字。
3)补发车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虚开、补发与实际货物不符的客票。必须填写并注明发行人姓名。
4、监护权
1)未使用的补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并锁在保险柜内;
2)补票使用后由申购人负责保管,业务结束后必须锁在保险柜内;补票使用后,应按顺序排列,并填写封面。
3)使用后,必须将新增发票退回发票管理员,由发票管理员审核新增发票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在原收款人的《新增发票领用及退回登记簿》上办理签字手续,并在自己的登记簿上注销登记,税务局注销号码后,按号码存入指定档案馆;
4)另外:加票的电脑打印必须装订成册,每册100份必须装订成册,并打印出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这项工作由收款人负责,并由发票管理员监督。
5、冲红并取消增加的选票
1)补票发行有误,且财务未入账的,可直接作废,每份复印件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必须保证副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不允许简单地把它们钉在一起。
2)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财务已入账的,必须填写相应的红字加价发票,红字加价发票必须附发票正本和扣款副本,并在红字加价发票上注明开证日期原始发票号码,只需撕下会计复印件。
3)无论财务是否已入账,如果红字发票要冲销或作废,必须收到发票和原始发票的扣减。否则,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取得对方税务机关同意的《退税证明》。
可能你觉得,这些常识听起来简单,但往往总是最容易出差错的地方,贡艺必精苦,税务局容不得我们半点差错,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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