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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不是所有的服务业都可以免税!

来源: 信达教育

疫情期间,不是所有的服务业都可以免税!

 
最近疫情爆发,想必大家都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也非常的无聊。何不利用这段时间充一下电?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防疫期间减税降费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西安会计培训和大家一起详细解析一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早在财税[2018]54号文件就有了,但这次政策有两个不同点:
1.没有规定设备的金额最大限额和购买时间,且该设备的用途必须为防疫扩大产能。财税[2018]54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的最大限额是500万元,没有规定购买设备的用途,且购买时间必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2.对象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1.之前也有了关于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和第39号。
2.但这次疫情期间的政策没有规定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没有对增量留抵税额作出金额限制,也没有明确全额退税金额的计算公式。如果后续没有相关政策公布明确,大家可以咨询下主管税务机关。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点比较好理解,主要的目标纳税人应该就是运输相关的企业、快递行业了。
纳税人要注意保留运输合同、运输物资清单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1.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都遭受了巨大损失,因此税总局规定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困难企业在今年发生的亏损可以延长结转年限。
2.那怎么证明你“受疫情影响较大”呢?那就是你的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年度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如果你依靠其他业务收入都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了,那么所发生的的亏损也能在5年内结转。
3.那怎么判断你是困难行业企业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提供以上的服务,没有地域限制,但是对“必需生活物资”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大家对此有疑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2.纳税人要保留运输合同、物资清单和发票等相关凭据留存备查。对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服务。
 
还有其他一些问题,后续西安会计培训整理好会继续给大家更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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